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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留学生怎么买衣服实惠?

 2024-12-16 07:47    和牧服饰  

一、韩国留学生怎么买衣服实惠?

韩国留学生在购买衣服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省钱和实惠:

1. 购物折扣季:关注韩国每年的购物折扣季,如夏季折扣(通常在6月至7月)、冬季折扣(通常在1月至2月)以及圣诞节和黑色星期五等特殊节日。在这些时期购买衣服,往往能享受到较大的折扣。

2. 商场优惠券:关注商场、百货公司和品牌官网的优惠券信息。在购物前领取优惠券,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

3. 购物返利:使用购物返利平台(如韩国版的ShopBack),可以在购物时获得一定比例的返利。这些平台通常会与各大品牌合作,为购物者提供优惠。

4. 二手市场:在韩国,有许多二手市场(如Kkotminam)和线上交易平台(如Gmarket、Auction、11st)。在这些地方购买二手衣服,可以节省很多费用。此外,有些二手市场的衣服成色还很新,性价比很高。

5. 奥特莱斯:韩国有很多奥特莱斯商场,出售过季、打折的品牌服装。前往这些商场购物,可以享受到较大的优惠。

6. 学生优惠:许多韩国品牌和店铺为在校学生提供优惠。在购物时,可以出示学生证,享受专属折扣。

7. 团购:与朋友或同学一起团购衣服,可以享受到更大的折扣。许多品牌和店铺提供团购优惠,鼓励大家一起购物。

8. 减少冲动消费:在购物时,避免冲动消费,只购买自己真正需要的衣服。这样可以节省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通过以上方法,韩国留学生可以购买到实惠的衣服。同时,保持节俭和理智的消费观念,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和管理个人财务。

二、留学生穿的衣服牌子

近年来,随着留学的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留学生来到中国接受教育。对于这些留学生而言,除了学术上的挑战,适应中国的生活方式以及服装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中国,穿着得体并展示个人风格,成为了留学生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留学生穿的衣服牌子

在选择穿着时,留学生们可以考虑一些知名的衣服牌子,这些牌子在中国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口碑。

  • 1. Zara:Zara是一家西班牙的流行时装品牌,在中国拥有广泛的用户群体。其时尚、简约的设计风格深受留学生们的喜爱。
  • 2. H&M:H&M是一家瑞典的国际时尚品牌,以其实惠的价格和多样化的款式受到留学生们的青睐。
  • 3. Uniqlo:作为日本著名的时尚品牌,Uniqlo以其高质量的面料和舒适的设计在中国备受关注。
  • 4. Nike:Nike是一家全球知名的运动品牌,其时尚、运动的形象吸引了不少留学生喜欢运动风格的服饰。
  • 5. Adidas:作为另一家世界知名的运动品牌,Adidas的经典款式和多样性在中国市场非常受欢迎。

除了这些知名品牌外,还有许多国内的时尚品牌也在中国市场崭露头角,例如:

  • 1. Meters/bonwe:Meters/bonwe是一家致力于为年轻人设计时尚服装的国内品牌,以其独特的创意和鲜明的个性在年轻一代中非常受欢迎。
  • 2. Peacebird:Peacebird是中国市场上备受瞩目的时尚品牌之一,其简约、时尚的设计风格成为很多留学生的首选。
  • 3. Jack Jones:Jack Jones是一家注重休闲风格的国内品牌,其舒适、时尚的设计受到年轻一代的喜爱。

如何选择适合的衣服牌子

在选择适合自己的衣服牌子时,留学生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1. 风格偏好:每个人对于时尚的理解和审美风格都不尽相同。留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偏好选择与自己风格匹配的衣服牌子。
  2. 2. 材质舒适度:在选择衣服时,留学生们也需要考虑材质的舒适度。尤其是在中国的四季分明的气候条件下,选择适合的材质非常重要。
  3. 3. 价格可承受性:留学生的生活费用通常有限,因此价格也是选择衣服牌子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价格范围。
  4. 4. 适应中国文化:留学生们在选择衣服牌子时还可以考虑一些适应中国文化的因素,例如与中国的传统服饰和流行元素相结合。

当然,以上的因素只是一些参考,留学生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如何展示个人风格

穿着合适的衣服牌子只是展示个人风格的一部分。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留学生们在中国展示自己的个人风格:

  1. 1. 参考当地潮流:了解当地的时尚潮流和流行元素,可以帮助留学生们更好地融入中国的生活方式并展现个人风格。
  2. 2. 个性化搭配:可以将不同品牌的服饰进行个性化搭配,展现出独一无二的风格。
  3. 3. 打造个人形象:除了衣着,留学生们还可以通过发型、配饰等打造个人形象,展现自己的独特魅力。
  4. 4. 自信和自我表达:最重要的是保持自信和积极的态度,无论穿着何种品牌,展示个人风格是留学生们最重要的任务。

综上所述,留学生们在选择衣服牌子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风格偏好、材质舒适度、价格可承受性以及适应中国文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而展示个人风格则需要留学生们关注当地潮流、个性化搭配,并通过打造个人形象和保持自信来实现。希望以上的建议对于正在留学或者打算留学的学生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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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澳洲留学生活中带什么衣服最合适?

留学生的衣着以休闲装为宜,牛仔裤T裇,短裤圆领衫多带些,澳洲尤其是悉尼全年气候适宜,最冷的七八月一件厚外套或是簿棉大衣即可。如果行季不好带,这里的优衣库,HM,Zara 价格与国内差不多,丰俭由人。

四、留学生条例?

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是我国应尽的国际主义义务,也是促进我国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增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应当积极认真地做好。

第二条 接受留学生应当遵循我国的对外政策和教育制度,兼顾派遣国情况,贯彻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创造条件,逐步增加的方针。

第三条 留学生的教学和培养,基本上根据各类学校制订的教学计划进行,但可以结合留学生的情况和要求,作必要的调整。

第四条 对留学生,应当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认真帮助;政治上积极影响,不强加于人;生活上适当照顾,严肃管理。

第二章 接受工作

第五条 接受留学生的类别分为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进修生。留学生限于选学我国对外开放的专业。绝密专业一般不接受留学生。机密专业接受留学生,应当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 凡以政府名义接受的留学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各院校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校际交流或其他途径接受的留学生,由接受院校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留学生的文化水平、年龄和健康状况等,须符合我国接受留学生的规定。留学生来华后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报考理、工、农、医、管理等学科的本科和报考研究生的,均需按规定参加入学考试(另有协议者除外)。报考本科成绩不合格而又接近录取标准的,可入预科学习一年,结业考试合格后升入本科学习,否则入专科或中专学习,或作退学处理。对报考研究生成绩不合格的,可作进修生安排。进修生的专业一般应当与本人原专业一致。

第八条 来华学习的留学生应当持普通护照。凡持外交、公务、特别(或官员)护照的,入学前应当由有关驻华使馆出具照会,声明其在华学习期间放弃有关特权,并向我国公安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 教学工作

第九条 做好教学工作是培养留学生的中心环节。要根据我国的教育制度和教学计划,结合留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教学。要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对留学生的学习,既要严格要求,也要照顾他们的特点和困难,必要时可增减课程和内容,也可单独开班,力求使他们学到真实本领。

第十条 不能用汉语进行专业学习的留学生,来华后需学习一年基础汉语,经考试汉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哲学和中医的本科生,需学习两年基础汉语。基础汉语和预科学习时间不包括在专业学习年限之内。

政治理论课是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和科学社会主义基础专业留学生的必修课;对于学习其他专业的留学生,作为选修课。中国概况课或专题讲座,留学生自愿参加。

公共体育课为选修课。

第十一条 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的,发给结业证书。凡中途退学的,按有关规定发给肄业证书,证书上注明学习年限。进修生完成进修计划,发给进修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可以授予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相应的学位。为了便于本科毕业生回国后就业,根据派遣国的需要,可在获得工科、医科和农科学士学位的证书上注明,持证者已具备从事工程师、医师或农艺师工作的资格。

第十二条 关于留学生使用教材、图书、档案、资料:

(一)凡提供给本专业中国学生的教科书、讲义、参考资料等,原则上应向留学生提供。留学生可向图书馆按规定借阅图书、报刊、文献、资料。允许留学生订阅国内公开发行的书刊、报纸、所在学校的学报和《参考消息》。如专业学习需要,又不涉及国家机密,经学校领导批准,可向留学生提供国内不公开发行的书刊、资料。

(二)对影印的外国书刊、资料,除在影印发行时注明不准外国人看的机密书刊、资料外,留学生都可以在馆内借阅,但不得复制。

(三)留学生因专业学习需要利用我国历史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档案局规定的程序申请。

(四)凡学校发给留学生的教科书、讲义、资料,留学生自己的学习笔记、专业学习的录音、录相和照片,允许携带或邮寄出境;其中国内不公开发行的书刊、资料,由学校审查同意后出具证明,海关凭证明允许携带或邮寄出境。

第四章 专业实习和社会调查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学校,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留学生与中国学生一起,或者单独进行专业学习。

文科留学生进行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是教学的组成部分,可根据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同意的研究题目和调查提纲,安排他们到有关地区和单位搜集资料和数据。

第十四条 留学生的实习或调查计划,由学校审定。到开放地区和非保密单位的,可由学校自行联系。到保密单位的,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征得所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同意,同时抄告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所去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去丁类地区的,除办理上述审批手续外,还应征得有关大军区的同意。去乙、丙、丁类地区的,行前需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旅行证。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一些厂矿、商店、工地、医院、农场和乡村,作为留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和社会调查的固定场所。接待单位要在当地外事办公室领导下,制订规章制度,选派人员指导实习。对留学生的生活,可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商业部门申请所需副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必要时也可适当照顾,但不作特殊安排。

第五章 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活动管理 

第十六条 对留学生要进行入学教育,介绍我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教育制度,适应我国的生活习惯。结合留学生的思想情况,要经常进行勤奋学习、遵守法纪、团结友好的教育,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经济和风俗习惯,并根据不同对象,介绍我国的政治主张。

思想政治工作要有针对性,通过耐心细致、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提倡中国师生同留学生交朋友。

第十七条 留学生可以参加我国公开的政治活动和所在学校中国学生会的有关活动。我国为国内、国际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事件举行的集会、游行等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学校应加强领导,做好组织管理。

不吸收留学生参加我国内部的政治性活动。

第十八条 留学生在保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经学校审查同意,可在校内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办庆祝其国庆日、独立日、革命节的本国或多国性的活动,如放映电影、举办图片展览、张贴宣传品等,但不得有反华、淫秽或攻击第三国等内容。学校发现有不宜放映、展出的内容,应该要求其剪掉、撤换或停止其活动。

第十九条 对留学生的重要传统节日或宗教节日(如宰牲节、圣诞节、复活节等),学校不放假,如学生请假,可准假一至三天;由外地回驻华使馆过节者,准假不超过七天。校内不提供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如留学生要求到寺庙或教堂举行宗教仪式,可自行联系前往。

第二十条 留学生在校内成立以学习和友好为目的的本国或多国的学生组织,应由组织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成立跨学校跨地区的组织、举行集会或游行,均应由组织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按我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到学校同本国留学生会面,应按照会客制度进行。如要求学校提供场所,可同意。如要求学校安排会见其他国家的留学生或举办有其他国家留学生参加的活动,应视不同对象和条件,或婉拒或允许其自行联系。

留学生或外国驻华使(领)馆邀请我师生前往使(领)馆观看电影或参加其他活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在政治理论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划清政治问题、学术问题和生活方式之间的界限。在政治问题上,要划清模糊认识、不同政治观点同污蔑和挑衅性言论之间的界限。对有模糊认识的,应耐心进行解释;对有不同政治观点的,应正面说明我们的观点,求同存异;对污蔑和挑衅性的言论,应严正表明我们的立场,但不与纠缠。在学术问题上,允许学生自由讨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不要强求一致。对生活方式问题,只要不触犯校规和我国法律,不要干预。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三条 要认真按照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留学生进行管理。对遵守学校纪律、学习成绩优秀的留学生,学校可予以表扬,发给奖状和奖品,也可召开表彰大会,在全校公布。

留学生在校内外做了好事,学校要及时予以口头或书面表扬,并视情况发给适当奖品。学校应将受表彰留学生的情况书面通知其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

第二十四条 对犯错误留学生的校纪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给予留学生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的,须经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其他校纪处分由学校决定。

留学生在有可能受到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时,学校要提前书面向当事人重申规定,说明后果,并抄送有关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以争取他们的合作。对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留学生,一年内有进步表现的,可解除处分。对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勒令退学的审批权限,按本条第二款办理。

校纪处分一经决定,除向当事者宣布外,学校应书面通知有关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

第二十五条 对留学生的成绩考核、升级与留(降)级、休学与退学的管理,原则上应当与中国学生相同。预科学习的不留级。凡实行学分制的院校按各校规定办理。若有关驻华使(领)馆索取留学生的成绩单和学习评语,可由学校直接提供。

第二十六条 留学生因病短期内不能恢复健康或因考勤考绩需作休学或退学处理时,由学校领导批准,书面通知有关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留学生要求休学、退学,需由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向学校出具证明,经学校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以政府名义接受的留学生要求复学、转学、改变专业、改换学生类别和延长学习期限的,由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定;通过校际交流或其他途径接受的留学生,由学校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七章 生活管理和社会管理

第二十七条 必须认真做好留学生的生活管理和社会管理,保证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条件,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安全。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遵守。对他们的合理要求,要尽可能满足;对不合理的或无条件满足的要求,要及时解释。

第二十八条 对留学生的物质生活要适当照顾,但不同于对外宾和专家的招待。要关心他们的健康,努力办好伙食,注意饮食和环境卫生。要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照顾其饮食特点。留学生食堂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注意改善管理。为留学生工作需要购置的汽车和用房,应保证留学生居住和工作使用。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积极为留学生组织健康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各地文化、体育部门对此应提供方便。学校要做好留学生的日常医疗保健,卫生部门应指定医院负责他们的医疗和住院护理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在假期中,可组织留学生旅行、参观,了解我国文化和经济建设成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协调安排。其费用标准和负担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旅行;利用周末外出旅行者,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留学生临时回国、到第三国或港澳地区旅行,应当由有关驻华使(领)馆提前十天函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留学生户口和宿舍的管理,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对本校留学生的户口及变更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留学生毕业、结业、休学、退学等,学校要及时为其办理离校手续和户口注销手续。留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会客留宿制度,依照规定办理会客留宿的登记和申报手续。在校内临时留宿外国人(不接待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第三十二条 应当对留学生和经常接触留学生的我国公民,进行正确对待不同国家间男女社交、恋爱和婚姻问题的教育。对留学生与我国公民的正当交往、正当恋爱,不要干预。除中专生、专科生和本科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外,其他学生要求与中国人结婚而又符合我国婚姻法及有关规定的,可允许他们向我国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学校不提供夫妇用房。

第三十三条 要对广大群众和服务人员进行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防止或克服大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情绪。对留学生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不卑不亢。涉及留学生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好社会管理。当留学生违犯纪律、规章制度或有轻微违法行为时,由当事单位批评教育或依照规定予以处理;如当事单位制止无效,有可能扩大事态时,应当报请公安机关出面协助处理。

第三十四条 留学生的行为对我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他人利益构成危害时,公安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约束他们的行动。对留学生违法需作拘留、限令出境、驱逐出境的行政处罚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部)通知有关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并及时通报外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对留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由公安、司法机关负责处理。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五条 留学生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归口管理。其任务是: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拟定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有关国家的要求,商谈和签订交换留学生协议;

(三)拟订接受留学生计划和规划;

(四)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对外谈判和留学生的接受及院校分配;

(五)检查、总结留学生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六)处理各有关单位关于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等重要问题;

(七)按照国家接受计划,负责留学生专项经费的拔付与管理,并向财政部统一编报年度决算。

第三十六条 外交部协同国家教育委员会解决留学生工作中涉及方针政策的问题和需要通过外交途径交涉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 文化部根据接受来华留学生计划,同有关国家签订文化协议,并指导开展留学生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有关驻外使(领)馆在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就留学生事宜对外谈判;对来华留学生组织考核,审查学生申请材料,推荐录取名单,向派遣方和来华学生介绍我国的有关情况和规定;办理留学生的来华签证;调查了解派遣留学生国家的教育情况及回国留学生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国内反映。驻外使(领)馆有关接受留学生的建议和接受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家教育委员会请示。

第三十九条 公安部负责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对留学生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的管理和留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及违法事件的处理。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所属院校的留学生教学工作和实习安排,提供接受留学生所需设施和有关经费。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留学生工作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牵头、协调,负责外事政策的执行和宣传教育。由教育部门归口,负责日常管理、教学、实习和旅行参观等项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地方公安、商业、卫生、体育、铁路、交通、邮电、海关等有关涉及留学生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有关院校,应切实加强对留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列入议事日程。正、副校(院)长中应有一人分工负责留学生的工作。学校可设留学生办事机构,负责有关留学生的接受、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以及与有关使(领)馆的联系。教务、系、后勤和保卫部门,要分别抓好留学生的教学、生活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学生会要协助学校开展留学生的业余文化活动,促进友好交往。

第四十三条 要挑选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好并热心留学生工作的教师和干部担任留学生的教学和管理教育工作,建立一支稳定的教师和干部队伍。留学生管理干部是外事干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享受有关待遇,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留学生学历认证需要留学生归国证明吗?

需要的。

学历认证材料清单如下: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留学生回国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的证明信:上面需要有明确的入学和毕业时间。

4.单程回国机票。

5.留学生登记表。

6.照片一张。

六、不是留学生可以买留学生的机票吗?

不可以的。

你应该知道,在你购买机票的时候,需要实事求是的提交自己真实有效情况,购买的机票,要注意准时去乘坐飞机班次

七、英国留学生现状?

目前留学生现状有几点:

一、留学生人数增加,二、留学生住房比较紧张,三、新冠疫情留学生不能好好上课,四、英国政府无力帮助造成部分留学生生存有了一定困难。

八、留学生新年文案?

作为一名留学生,虽然新年不能回家陪父母过年,但是会在异国他乡给父母送上真挚的祝福,祝父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九、留学生怎么直播?

留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直播。1.通过网络视频平台进行直播,比如Youtube、Twitch、Bilibili等。2.使用专业的直播设备,比如高清摄像头和专业话筒,来提高直播质量。3.积极与听众互动,回答他们的问题和建议,提高直播效果与娱乐性。4.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宣传自己的直播内容,并与粉丝建立联系。因为这些方式能够帮助留学生更好地进行直播,并且得到关注和支持,能够提高直播的成功率。同时,如果留学生具备一定的直播技巧和内容创作能力,也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十、杭州留学生车牌?

本文对留学人员的定义: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留学国国籍或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上述留学人员可凭《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按规定购买免税国产轿车一辆。

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符合国家规定的应予办理牌照,不受本市车辆牌照总量控制规定限制,并免缴车辆上牌费。《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申领办理可参考: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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